假冒偽劣產品怎么銷毀(假冒偽劣產品銷毀方法有哪些)
銷毀假冒偽劣產品流程:選擇一家產品銷毀公司并咨詢信息;提供該庫存食品的相關信息(名稱、規格、數量、類型)以及期望對食品的銷毀程度;雙方協商制定食品銷毀方案;將過期食品專業處理并轉移到銷毀現場;雙方核實確認過期食品的相關信息是否同意;銷毀公司進行食品銷毀并全程監督處理過程(錄像、拍照);食品銷毀公司開具《產品銷毀證明》報告給食品企業;確認食品銷毀完畢并開具憑證;過期食品銷毀結束;雙方溝通交流反思銷毀過程、優化方案為下次銷毀工作做好準備。
什么是假冒偽劣商品?
假冒偽劣商品是指那些含有一種或多種可以導致普通大眾誤認的不真實因素的商品。假冒偽劣商品可以分為假冒商品和劣質商品兩種類型。 假冒偽劣商品是假冒偽劣的物質產品,不包括精神產品。其特征是:具有不真實性因素和社會危害性。
商品在制造時,逼真地模仿其他同類產品的外部特征,或未經授權,對已受知識產權保護的產品進行復制和銷售,借以冒充別人的產品。在當前市場上主要表現冒用、偽造他人商標、標志;冒用他人特有的名稱、包裝、裝潢、廠名廠址;冒用優質產品質量認證標志和生產許可證標識的產品。
假冒偽劣產品怎么銷毀?
造假有哪些危害及相應處罰: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第五十條 在產品中摻雜、摻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產品冒充合格產品的,責令停止生產、銷售,沒收違法生產、銷售的產品,并處違法生產、銷售產品貨值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有違法所得的,并處沒收違法所得;情節嚴重的,吊銷營業執照;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制假售假按刑法規定銷售金額五萬以上不滿二十萬的處兩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罰金。銷售金額二十萬以上不滿五十萬處兩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罰款。銷售金額五十萬以上不滿二百萬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加罰款。銷售金額二百萬以上處十五年有期徒刑或無期徒刑加罰款。
《刑法》第一百四十條 生產者、銷售者在產品中摻雜、摻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產品冒充合格產品,銷售金額五萬元以上不滿二十萬元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銷售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罰金;銷售金額二十萬元以上不滿五十萬元的,處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銷售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罰金;銷售金額五十萬元以上不滿二百萬元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處銷售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罰金;銷售金額二百萬元以上的,處十五年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銷售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假冒偽劣商品銷毀及處理方法
為保障廣大消費者個人權益,作為產品銷毀企業不僅要建立一套安全環保的銷毀流程和方法,還要遵循固廢污染環境防治的“三化”原則。
1、委托第三方環保企業對假冒偽劣商品及其原包裝進行拆解、破壞等預處理,使其失去產品本身的功能及價值;
2、委托具備環保資質及行政審批的銷毀企業進行高溫、無害化處理。
綠匯銷毀與每一位客戶保持良好的溝通,每一步力求更好、更細微的去保證客戶的利益:統籌整體項目、設計合理的方案,優異的銷毀質量及完善的售后服務,從產品分類、處理方法、資源再利用、科技智能化、可持續等各方面考慮,不斷創造更多精品銷毀項目。堅持,以科技創新求發展,以綠色環保求生存,以完美服務建品牌!我們還建議企業在進行銷毀時做好銷毀監管工作,記錄、取證并留底,以備后期主管部門的核查和追溯。想了解更多的銷毀方案、方式及相應法規政策,歡迎隨時來電騷擾
假冒偽劣產品銷毀方法有哪些?
一、假冒偽劣產品的處理方法是什么?
1、假冒偽劣產品銷售出去侵害消費者權益的,可以按照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申請賠償,以造成的損失為賠償基礎。如果是食品的,可以要求十倍的購買價格賠償。
2、銷售假冒偽劣產品的單位,工商部門可以對其進行行政處罰,并將產品銷毀。
3、假冒偽劣產品銷售金額較大的,可追究“生產銷售假冒商品罪”刑事責任。
《消費者權益保護法》
第二十四條經營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務不符合質量要求的,消費者可以依照國家規定、當事人約定退貨,或者要求經營者履行更換、修理等義務。
沒有國家規定和當事人約定的,消費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內退貨;七日后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條件的,消費者可以及時退貨,不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條件的,可以要求經營者履行更換、修理等義務。
二、國家質檢總局還規定,經銷下列產品經指出不予改正的,即視為經銷偽劣商品:
(1) 無檢驗合格證或無有關單位允許銷售證明的;
(2) 內銷商品未用中文標明商品名稱、生產者和產地(重要工業品未標明廠址)的;
(3) 限時使用而未標明失效時間的;
(4) 實施生產(制造)許可證管理而未標明許可證編號和有效期的;
(5) 按有關規定應用中文標明規格、等級、主要技術指標或成分、含量等而未標明的;
(6) 高檔耐用消費品無中文使用說明的;
(7) 屬處理品(含次品、等外品)而未在商品或包裝的顯著部位標明“處理品”字樣的;
(8) 劇毒、易燃、易爆等危險品而未標明有關標識和使用說明的。
對于假冒偽劣產品的處理在法律上是有明確的規定的,一般情況下,對于沒有達到立案偵查的標準的,可以直接按照行政法規來進行處罰,但如果涉及到涉案金額較大的,那么則是需要追究相關的法律責任的,具體情況下由司法機關判罰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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